收賄 違反《選舉法》宣判 朴槿惠要多坐8年牢

標題: 收賄 違反《選舉法》宣判 朴槿惠要多坐8年牢


作者:
發表時間: 2018-07-21 07:00:00

總統 南韓 選舉 法院 台幣 韓元 收賄 朴槿惠 首爾 判決 宣判 一審 有期徒刑 開庭 支付 增加 崔順實 閨蜜 干政 閨蜜干政 8月 二審

描述:
【蔡文英╱綜合外電報導】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就前總統朴槿惠涉嫌收賄及違反《選舉法》2案作出判決,判處朴槿惠8年有期徒刑,另得支付追繳款33億韓元(約8922萬元台幣)。加上她先前因閨蜜崔順實干政案被判24年徒刑,朴槿惠的一審刑期總計32年,一審流程已結束。同日閨蜜干政案二審也開庭,朴的刑期未來可能再增加,二審將於8月24日宣判。

詳全文:收賄 違反《選舉法》宣判 朴槿惠要多坐8年牢
時間分享(原讚與享)評論回應(讚與心情)外掛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