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台鐵、高鐵票 尋回後可退費8成
標題: 遺失台鐵、高鐵票 尋回後可退費8成
作者: 楊騰凱
發表時間: 2018-05-21 15:21:10
描述: 行政院消保處今日表示,交通部新訂《鐵路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旅客遺失台鐵、高鐵車票,若事後尋回,只要確認車票未經使用,可於搭乘日期1年內退費,最高可退原票價8成,新制待交通部公告後,即可上路。消保處表示,細讀《鐵路法》及《鐵路運送規則》後發現,即便有退票、運送遲延等事項的規範,但仍舊缺了「車票遺失應如何處理」的規定,因此當旅客發生車票的遺失的情形時,就算後來找回車票,也只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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