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欄 父、養父或母、養母

標題: 父母欄 父、養父或母、養母


作者: 張理國/台北報導
發表時間: 2019-02-22 01:42:02

內政部 結婚

描述: 行政院會昨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涉及戶政登記的內政已經準備好了。內政部長徐國勇說,法案一過,戶政系統立刻上線;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也以政院版為例,未來身分證上配偶欄不變、至於父母欄,男男結婚就是「父、養父」,女女就是「母、養母」。 徐國勇表示,相關配套內政部去年就已準備,內政部備妥A計畫、B計畫、C計畫等等,就看立法院通過哪個方案,內政部「就哪個計畫上」,一切沒有問題 陳宗彥說,若以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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