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時期是什麼時候?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就卡在這裡

標題: 威權時期是什麼時候?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就卡在這裡


作者: 李佳穎
發表時間: 2017-10-12 08:00:00

轉型正義 威權時期 鄭麗君 文化部 國家人權博物館

描述:

­「綠島,好像也是以關人出名的地方耶!」《滾石愛情故事》中的阿燦這樣說。

綠島最為人知道的就是監獄,除了關「黑道大哥」之外,還有「政治犯」。15年前,綠島人權紀念園區與景美人權紀念園區先後啟用,2010年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也宣示將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不過一直到現在,國家人權博物館一直停留在「籌備」階段。等到民進黨再次執政,文化部長鄭麗君才提出內容5條「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草案」,但卻又遭到國民黨立委杯葛,其中,是對「威權時期」定義的不同。

威權時期應該算到1992年?

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內容只有5條,其中當然也包括對於工作的定義,第一項工作內容就是「辦理威權統治時期相關人權檔案、史料 、文物之典藏、研究、展示及教育推廣等業務」,並說明「威權統治時期」是從1945年8月15日起至1991年4月30日,從二戰日本戰敗後至動員戡亂時期結束。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指出,組織法所引用的「威權時期」定義是援引尚未通過的「促轉條例」,既然促轉條例還沒通過,那不應該先通過組織法。

這條看起來沒什麼問題的條文卻引起國民黨立委質疑「威權時期」的定義。

王育敏認為「威權時期」不能只限縮在日本戰敗投降後至動員戡亂時期終止,也應納入日治時期的人權侵害,例如必須將慰安婦議題納入草案當中。除了王育敏,金門地區立委楊鎮浯也有意見,他認為這個定義是漠視金馬地區人權,因為金馬地區是在1992年才解嚴,比台灣本島還要晚,「金馬人民在第一線承受多少砲彈以及不公不義,難道台灣本島的人權才是人權?」

鄭麗君表示,她贊成威權統治時期的定義延長到1992年,並歡迎楊鎮浯提出修正動議。

國家人權博物館歷經三任總統

國民黨立委不斷在質詢過程中,將組織法與「促轉條例」連結,成為高度政治敏感議題,就連甚少質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出面幫忙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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