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案起訴》陳慶男及妻兒被重刑伺候 簡太郎與黃志芳沒事

標題: 慶富案起訴》陳慶男及妻兒被重刑伺候 簡太郎與黃志芳沒事


作者: 李彥謀
發表時間: 2018-02-13 12:11:46

慶富案 國艦國造 第一銀行 陳慶男 高雄銀行 獵雷艦

描述:

喧騰一時、與國艦國造有關的慶富案,高雄地檢署12日偵查終結,將原資本額5億多元虛增到40億元,並造成聯貸銀行團130多億元損失的慶富董事長陳慶男、其妻陳盧昭霞董事、兒子陳偉志副董、前執行長簡良鑑及顧問李維峰等5人,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違反銀行法、公司法、洗錢防制法及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嫌起訴。

專案小組檢察官指出,慶富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從重求處陳慶男30年,併科罰金10億元;陳偉志25年,罰金6億元;簡良鑑20年,罰金3億元。檢方起訴書指出,陳慶男、陳偉志、陳盧昭霞、李維峰與簡良鑑,及慶富造船公司、慶洋投資公司、慶峰產公司等3法人,經調查犯罪事證明確,均予提起公訴。

雄檢:慶富危害金融體系與國家利益

檢方認為,海軍為強化國家海域自主防衛能力,籌辦獵雷艦採購案已逾10餘年,歷經萬難終於在2014年10月23日由慶富得標。陳慶男等人自知公司資本額過低、無力負擔鉅額履約保證金及預付款還款保證金,且慶富集團尚有其他投資事業欠缺資金等龐大資金缺口之際,共同謀議以虛偽不實採購合約、商業發票等,向多家銀行詐得高額過渡性融資總額。

起訴書指出,為促使銀行承作聯貸意願,慶富公司先後4次辦理虛偽增資,致第一銀行因此同意擔任聯貸案主辦行;再循過往向銀行詐貸過渡性融資模式,以境外紙上公司所簽訂的不實合約、商業發票等,向聯貸銀行團詐得購料周轉金後,隨意挪用。

慶富此舉,引發社會大眾質疑海軍辦理採購過程存有弊端,使海軍過去10餘年努力付之東流,且所有不利均歸屬於聯貸銀行團,受害總金額高達130多億元,嚴重危害金融體系與經濟秩序,又未完整交代相關款項流向,嚴重損害國家利益。

一銀、高銀都無涉及背信及違法

不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揭露慶富案的過程,也點名幾位黨政高層人士疑有介入,雄檢調查後,認為沒有官商勾結犯行,包括國防部並沒有涉貪包庇,一銀、高雄銀行無涉及背信、前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長王端仁及承辦員未涉及違法、前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新南向辦公室主任黃志芳均未「介入」等不法事證,因此簽結結案。

檢方表示,經查若慶富未以虛偽不實的商業發票向銀行詐貸,獵雷艦應仍能持續建造,不至有構成違約情事,而分別遭國防部、聯貸銀行團解除合約,所以實難以最後結果評斷銀行內部人員於處理獵雷艦聯貸案過程中,有損害銀行利益的背信犯行。

簡太郎與黃志芳都未涉入慶富案

再者,關於興達港土地開發案是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由廠商自提的案件,並非適用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且經專案小組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無洩密情事,前局長王端仁等人有違背法令;至於是否有逾越行政倫理規範協助慶富取得土地使用之情形,將送請高市政依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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