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森:不知都更有何受害者 只有受益不夠多者

標題: 張景森:不知都更有何受害者 只有受益不夠多者


作者: 王明鈞
發表時間: 2018-02-14 08:09:45

都更 永春都更案 斯文里都更案 釘子戶 台北市政府

描述:

13日延宕許久永春都更案在台北市政府快速的核發建照下重新開始動工,以及蘭州斯文里整宅整建案三期公辦都更事業及權變計畫核定了,預計過完年後將辦理工程發包,更新後將興建一幢地下3層、地上13層,並退縮留設人行步道、提供無障礙之電梯大樓,預計5月中即可開始搬遷及開工。

都更沒受害者只有受益不夠多者

無獨有偶,政務委員張景森(12日)在台北市政府舉辦的「2017臺北市都市更新論壇Ⅳ-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研討會上表示,以台北市永春都更案一度因行政法院判決停擺為例,當都更受到行政訴訟干擾,法院對永春都更案的判決,已超越比例原則,微小行政瑕疵就否定都更,「司法應該尊重行政機關」。

他說,尤其都更過去幾年受到嚴重汙名化,造成行政機關不敢積極作為,甚至有「都市受害者」名詞,他從不知道都更有什麼受害者,「只有發現受益者或受益不夠多者,跟沒有受益很多者」,但社會竟然形成這種氛圍,所以導致堅守崗位推動都更的官員,被隱射為跟建商利益勾結或貼標籤變成開發派,好像只為少數人推動都更。

都更條例公佈刻不容緩

張景森強調,像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法目的是促進都市更新,都市是共同營生的地方,都市更新是公共事務,權利義務無法分割,都市更新不僅是建商和住戶私人的事情,政府必須站出來促進公共利益的提升,確保都市更新程序及法令的正當性,必須同時保障少數人權益不受剝奪。目前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內政部將成立住都中心,張景森說,未來傾向推動公辦都更為優先。

張景森在研討會上表示,都更需要從根本著手,因為都市沒有辦法區分所有人權益,這是公共問題、公共事務,不是單純私人產權問題,所以需要決定公共事務的法令跟程序,在公平公正公開情況下進行,個別利益否決集體利益,就會發生集體悲劇,就像這次花蓮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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