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站裙底攝狼 二審判賠15萬元給緩刑3年

標題: 市府站裙底攝狼 二審判賠15萬元給緩刑3年


作者: 張孝義
發表時間: 2024-04-24 14:38:23

新聞匯流 大腿 妨害秘密 市府站 捷運 板南線 裙底風光 調解 賠償 電扶梯

描述: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黃姓男子在捷運板南線市府站4號出口,搭乘電扶梯時用手機偷拍前方女子的裙底風光,過程中還有手機碰了女子大腿,警方根據女子報案及監視器畫面鎖定並逮捕黃男,台北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黃男上訴求減判;高等法院審理中,黃男與被害人調解,合議庭判決黃男須依調解內容賠償被害人15萬元,給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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