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繼承人應納稅款未繳清 分單繳遺產稅 仍有連帶責任

標題: 共有繼承人應納稅款未繳清 分單繳遺產稅 仍有連帶責任


作者: 劉懿慧/台北報導
發表時間: 2017-10-09 01:03:05

責任

描述: 若遺產繼承人是2人以上,財政部表示,只要有部分繼承人向國稅局申請按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後,即可先行向地政機關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避免因逾期繳納稅款,遭加徵滯納金及利息,但對於尚未繳清的遺產稅,仍負有納稅義務。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據遺贈稅規定,繼承人為2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及加徵的滯納金、利息後,就可辦理不動產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但該共有不動產,在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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