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妨害性自主不起訴 台南高分檢署「核無不當」認證

標題: 陳星妨害性自主不起訴 台南高分檢署「核無不當」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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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7-09-05 12:42:00

林奕含 陳星 陳國星 誘姦 南檢

描述: 有關台南地檢署就民眾告發陳姓補教老師,涉嫌妨害性自主等案件,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無具體犯罪事證,為不起訴處分,並提起再議案,台南高分署審核後,認確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涉有罪嫌,故原處分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核無不當,應予維持。(林奕含,陳星,陳國星,誘姦,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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