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冰箱壞了..燒掉電器行 波及無辜判殺人未遂再賠錢

標題: 新買冰箱壞了..燒掉電器行 波及無辜判殺人未遂再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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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7-10-23 13:48:00

冰箱 電器行 縱火 火警 賠償 殺人未遂 目擊 恐嚇 家電

描述: 宜蘭一名林姓男子在前年到電器行買新冰箱,回家使用後認為買到壞的要求換貨還恐嚇,電器行老闆多次表示會派人教怎麼操作,沒想到林男竟放火燒電器行,火勢蔓延波及其他無辜店家。去年林男被依殺人未遂,判刑5年6個月定讞;高等法院上午再判須賠償371萬元。(冰箱,電器行,縱火,火警,賠償,殺人未遂,目擊,恐嚇,家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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