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氣!電信費繳兩次 卻只入一筆帳

標題: 好氣!電信費繳兩次 卻只入一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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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8-09-21 18: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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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高雄一位蔡小姐,最近和朋友聊天才發現,她上個月到便利商店重複繳交電信費,她找出代收收據2筆款項共1730元,但超商卻只幫她代繳865元,事後她詢問超商,一下子說是內部人員發現,一下又說是系統出問題,讓她覺得不太負責任。超商回應,已經把擋下金額撥給電信業者,同時間將再賠償消費者865元。

到超商繳電話費,這再平常不過的動作,在高雄卻出現有人重複繳電話費。

重複繳帳單消費者蔡小姐說:「跟朋友聊天才發現到說,我已經繳兩次了,打到電信公司去查詢,可是電信公司跟我說只收到一筆。」

紙本帳單,865元已經繳費,但同一張電信帳單卻有兩張收據,蔡小姐說上個月28日下午2點多,託朋友拿紙本到超商繳865元,但她忘了,過了10個小時,她拿著手機條碼又重複繳一次,但奇怪的是,明明繳了兩次,超商卻只幫她代繳865元,另一筆865元卻被擋掉,難道消失了嗎?

重複繳帳單消費者蔡小姐說:「店員跟我說他們只是負責代收,那是總會計把錢擋下來的,之後他們又跟我說是電腦出問題,我覺得你們這樣子是不是很多藉口,再跟我塘塞。」

蔡小姐感到疑惑的是,繳多少錢給電信業者,是她跟電信業者的事,超商自作主張擋下代收款的行為很不合理,而且如果她一直沒發現,不是變成冤大頭嗎?

高雄市消保官殷茂乾則說:「單據必須要收存好以備查對核對之用,系統部分當然業者必須要超商必須去,力求系統的正確性。」

消保官也提醒,繳費後收據最好留著,確認繳款金額確實入帳後再丟掉,才能保障自己權益,超商也坦承疏失,清查後確實有重複收取代收費用,目前內部還在釐清原因,已經把865元撥給電信業者,也會持續和消費者溝通,再賠償865元。

(民視新聞/曾依翔、鄭兆佐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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