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彭明輝被駁回 張景森:痛心,續上訴!

標題: 告彭明輝被駁回 張景森:痛心,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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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7-08-01 18:02:00

妨害名譽 張景森 彭明輝

描述: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指控清大教授彭明輝3年前發文損毀其名譽,提告求償,台北地院經審理認為彭明輝是對公益事項表達意見,非僅涉及私德,昨判彭明輝免賠、免道歉,張景森今天下午深感痛心,表明為追求公義,並保障自身的名譽,決定繼續上訴。根據北院判決書,彭明輝在103年12月10日在他的「清大彭明輝的部落格」,發布一篇名為「在柯P身上看見陳水扁的影子」的文章,事後又經某網站重新編排文章,標題改為「阿扁和柯P都重用他!民進黨裡我最鄙視、痛恨的張景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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