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總統副總統文物可辦理註銷

標題: 立院三讀 總統副總統文物可辦理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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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7-12-08 17:05:00

副總統 國史館 文物 立院三讀 總統 註銷

描述: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不具典藏效益的文物,可辦理註銷,不必永久典藏。依新修條文規定,國史館可依總統、副總統文物類別及保存價值,進行分類、分級管理,並評估總統、副總統文物的來源性、歷史性、文化性、藝術性;不符典藏效益者,應制定註銷計畫,送總統、副總統文物審鑑委員會審定後,辦理文物註銷;註銷文物依「國有財產法」規定處理,並應先經電子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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