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不當限制閱卷權 漢唐董座抗告成功撤押

標題: 北院不當限制閱卷權 漢唐董座抗告成功撤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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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7-12-13 18:16:00

徐國良 抗告 漢唐光電 漢唐公司 羈押 閱卷權

描述: 漢唐光電科技董事長徐國良,被控以不實財報,佯稱漢唐公司將上市,而對外販售未上市股票吸金逾2.4億元,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院聲押獲准,徐男不滿,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指出,北院在羈押審查程序有瑕疵,不當限制被告律師行使閱卷權,與大法官釋憲案准予偵查羈押中被告有閱卷權的意旨不符,今天(13日)撤銷羈押裁定,發回北院重裁;不得再抗告。高等法院裁定指出,檢察官在日前北院聲押庭訊、羈押聲請書表明,本案卷證並無應限制或禁止被告徐國良及其律師知悉的情況,因此,依法應給予徐男、律師完整獲悉資訊的權利,即包含檢閱全部卷證、抄錄及攝影的權利,以保障其行使防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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