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馬路水坑害摔提國賠 法官:案發近月才報案難證實

標題: 控馬路水坑害摔提國賠 法官:案發近月才報案難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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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8-01-01 20:07:00

國家賠償 坑洞 摔車

描述: 高姓男子訴指自己在去年2月晚間行經台南市北安路時,因路面冒出水、有坑洞害他摔車導致骨折、右眼視網膜破裂等傷害,須終生復健。他認為坑洞是自來水公司疏忽不察水管漏水形成,對台南市府、自來水公司提起國賠訴訟、求償351萬餘元。一審法官認為,高在事發後近1個月才向警方報案,無法證明他真是因坑洞摔車,判他敗訴,但高仍可上訴。高提告表示,他於去年2月26日晚間7點多騎機車沿南市北區公園路北駛到北安路,在北安路一段因行經路面冒水的坑洞摔車,導致右側肱骨骨折等傷,經送醫急救手術,仍有右肩關節攣縮與右眼視網膜破裂等傷勢,需長期復健治療或終身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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