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責任制」空服員實習? 勞動部說話了...

標題: 跟著「責任制」空服員實習? 勞動部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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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8-03-21 22:42:00

84條之1 勞動部 實習 實習空服員 空服員

描述: 華航「實習空服員」計畫惹爭議,多所批評指向華航「假實習名義,行工作之實」。對於該案,勞動部認為,實習界定前提條件包括學校是否和企業間有認定的產學合作關係、學生能否達到「做中學、學中做」的目的。勞動部指出,華航所稱「實習空服員」類同於勞基法中規定的「技術生」,有學科課程、也有實務訓練,學校在談產學合作時,對於學科課程和實務訓練的分配時數要有安排規範,實習單位可以提供實習學生「津貼」,津貼金額沒有計算公式,雙方談妥即可,學校應善盡把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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