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稅捐復查? 記得先繳半額稅金再訴願

標題: 不服稅捐復查? 記得先繳半額稅金再訴願


作者:
發表時間: 2018-01-10 13:37:28

稅務 地價稅 土地現值 稅賦

描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發現,近來有民眾不服稅捐復查決定提起訴願,卻未先繳納應納稅額之半數,遭到強制執行,造成金錢財誤上的損失,潮州分局今 (10) 日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第2項規定,需對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繳納半數,或繳納半數稅額確有困難經稽徵機關核准提供相當擔保者,才可暫緩政府的強制執行。潮
時間分享(原讚與享)評論回應(讚與心情)外掛評論
2018-01-10 14:43:571000
2018-01-10 16:56:241000
2018-01-10 22:55:301000
2018-01-14 16:25:15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