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廟宇點光明燈、安太歲 財部:不能列綜所稅捐贈扣除額
標題: 到廟宇點光明燈、安太歲 財部:不能列綜所稅捐贈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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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8-02-21 16:35:30
描述: 迎接新年到來,許多人都會到寺廟拜拜祈福,甚至花錢點光明燈、安太歲,不過,財政部表示,這些費用非屬捐贈性質,因此,不能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舉扣除。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根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1小目的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政府及教育、文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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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5 18:23:3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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