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弊案 游錫堃:阿扁無蓋章簽名應無罪

標題: 龍潭弊案 游錫堃:阿扁無蓋章簽名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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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7-05-23 17:51:41

總統 陳水扁 阿扁 行政院 法院 前總統陳水扁 行政院長 弊案 游錫堃 簽名 無罪 首長 龍潭 院長 有期徒刑

描述: 前行政院長游錫堃今表示,龍潭案當時他身為國家最高行政首長,法院都判定他無不法,前總統陳水扁既無蓋章又無簽名,也應無罪。<br/><br/>游錫堃今在臉書指出,陳水扁總統因龍潭案,以具「實質影響力說」被判11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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