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性別諧擬」後傷害了另一個性別,我們還笑得出來嗎?

標題: 當「性別諧擬」後傷害了另一個性別,我們還笑得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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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8-02-13 07:52:39

諧擬 性別翻轉 性騷擾 直男癌 父權 女權 直女癌

描述: 「又不是被強姦只是摸摸」、「被摸又不會少塊肉」、「喜歡才摸你,大驚小怪」等言論,固然是女性在遭到性騷擾後,必須不斷聽到的父權語句,但它們有沒有可能同時也被父權社會用來對付男性(或其他性別的)受害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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