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尚未步入婚姻的女網友認為,即便只能提供60萬元中的一小部分作為頭期款,但考量到未來可能的家庭角色和個人犧牲,她希望將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以作保障。有些網友表示理解和支持,認為每個人都該有保護自身權益的權利;然而也有不少聲音批評她太過自私,指出她實際上所承擔的金額比例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