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釣的魚拿去賣」最重罰30萬 釣友批政府管太多

標題: 「自己釣的魚拿去賣」最重罰30萬 釣友批政府管太多


作者: 彭 清仁
發表時間: 2026-09-17 12:14:41

生活 即時 漁業署 苗栗縣 石斑魚 海釣 販售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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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釣的魚拿來販賣,恐有違反漁業法涉及經營漁業之虞,最高可罰30萬元罰鍰!苗栗縣政府最近接獲漁業署交查一件在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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