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罰則新規!持有電子煙最重罰10萬、偷帶回國百萬+坐牢…酒駕毒駕累犯不得假釋

標題: 電子煙罰則新規!持有電子煙最重罰10萬、偷帶回國百萬+坐牢…酒駕毒駕累犯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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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6-06-25 18:10:00

電子煙 國健署 毒駕 喪屍煙彈 依托咪酯

描述: 近期毒駕頻傳,其中不少毒品施用者會將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混入電子菸油吸食,讓電子菸成為助長毒駕問題的關鍵媒介之一。 對此,行政院會周四(6/25)拍板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未來持有電子煙者將直接沒入,並將罰鍰金額將從現行2千元至1萬元,提高至3萬元至10萬元;製造販售等最重恐處7年有期徒刑。另針對毒駕、酒駕累犯也同步加重刑責,若5年內再犯,將不得假釋。 隨著非法網購電子煙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取得管道愈來愈容易。國健署指出,面對電子煙販售模式逐漸轉向社群媒體與網路平台,近年已持續強化網路監測與查緝力度,目前違法網售下架率已達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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