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制度說要接住學生,誰來接住老師?

標題: 當制度說要接住學生,誰來接住老師?


作者: 林柏寬
發表時間: 2026-05-29 08:20:09

Fri 29 May 2026 00:20:09 +0000 2026 作者 時事 民意 社會議題

描述: 高雄市四維國小一名遭投訴停職的老師在學校不幸墜樓身亡。每次悲劇後,官方總以「尚待釐清」回應。社會固然不該獵巫,但等待不應是遺忘的前奏。「尚待釐清」更不能永遠作為制度規避責任的盾牌,我們必須追問:當生命逝去,下一位被投訴的老師,真的安全了嗎? 首先,這幾年,教育現場最常聽見的口號是「要接住學生」。孩子有情緒、會犯錯,可能來自破碎家庭或承受同儕壓力,教育不能只剩懲罰,我們當然要接住他們。但真正成熟的教育制度,不該把「保護學生」與「犧牲老師」設計成零和遊戲。 當學生失控、家長不滿,或者一句管教被斷章取義時,老師往往首當其衝。當投訴啟動,老師面臨校事會議的調查,甚至停職停聘時,官方總說「這只是程序,不是懲罰」,但對身歷其境的老師而言,真能如此輕描淡寫嗎? 投訴一啟動,老師瞬間從教育者淪為需自證清白的被調查者,飽受周遭異樣眼光與行政端的冷眼。即便最終「查無不法」,這種將人推入黑暗再拉出來的流程,只剩遲來的公道,根本無法修復制度造成的創傷。 其次,申訴與調查制度有其必要,否則弱勢學生可能噤聲,權力可能被濫用。但一個沒有門檻、沒有比例原則、沒有教師防禦權的申訴制度,也可能成為另一種權力的濫用。 不是每一個投訴都是真相,不是每一次家長憤怒都代表老師失職。教育現場是複雜的人際、情緒與權力交錯,越是複雜,越需要程序正義。程序正義的學理告訴我們,公平不只看結果,更看過程。 美國最高法院確立的精神指出,公部門員工在被剝奪職位前,至少應被告知指控、了解證據,並有機會陳述立場。英國的教育安全指引也明訂,教職員遭指控時,停職不是必然的,應先考慮調整職務等替代措施,且不能讓當事人失去支持。 保護學生不等於立刻犧牲老師。如果投訴一來,就是先切割老師;如果真相未明,老師卻已被停職、貼標籤、被隔離,這樣的調查就已經是一種懲罰。 最後,老師不怕合理監督,怕的是面對毫無底線與後援的制度風險。真正的「接住老師」,不是悲劇發生後的心理專線,而是投訴啟動前的過濾門檻;調查過程中的法律與心理支持;停職前的替代方案,以及查無實據後的名譽回復與濫訴究責。 一個讓老師不敢管、不敢教的環境,最終既接不住學生,也絕對留不住老師。台灣的「缺師大海嘯」沉苛許久,病症原因在哪裡,教育主事者還要裝作不知道,甚至迎合不理性的民眾,成為打壓老師的幫兇嗎? 作者:林柏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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