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強推團促法看台灣民族的危機與轉機
標題: 從中國強推團促法看台灣民族的危機與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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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宗玄
發表時間: 2026-07-06 08:48:11
描述: 近日,中國於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簡團促法),不僅在內部被視為深化「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法律工具,其衍生的法理爭議與國際影響,更引發了廣泛的擔憂與反思。 中國強推團促法,就如同俄羅斯普丁宣稱,一個斯拉夫民族一樣,要把烏克蘭納入版圖。這種沒有平等與尊重觀念的惡霸,就自以為是地將國內法用到全世界。從法理架構觀察,該法最大的爭議在於其「域外適用」的性質。第63條規定,對於境外的組織或個人,若被認定從事「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也就是,中國可以動用長鞭管理,在美國、英國、東南亞等等…… 任何國家,隨意抓人、非法關押,甚至是摘除器官。這種立法模式將中國的法律管轄權延伸至境外的非中國公民,不僅模糊了國際法的界線,更被國際社會與台灣政府視為一種「紅色恐怖」的法律工具化表現。 也就是說,沒有理由的,非法制裁,觸犯的不只是當地法律,也是踐踏人權的升級版。對台灣而言,這不僅是對主權的挑釁,更意圖將台灣民眾納入其政治管轄範圍,迫使相關人士在自我審查與威脅恐懼間做出選擇。 很多人會說,只要不講自己是台獨,就不會怎樣。問題是,只要拿出中華民國護照,就已經違法了。這種徹底要剿滅台灣的變態式立法,透露的是,中國的沒自信與自我膨脹。也會令台灣人,產生寒蟬效應,進而閹割自己的主權,並且噤聲而達到目的。 從人權視角分析,儘管北京當局宣稱該法旨在推動各民族的和諧共融,但學界與國際人權組織普遍認為,其實際效應在於加速對少數民族的「同化」。透過立法要求強制推行普通話教學、將各類經濟與社會活動納入「共同體」。這種共同體,其實是薄弱,而且不堪一擊的。真正的共同體,必須是住民們自己認同,由下而上的意識凝聚。 就好比,當李多慧、瑞莎等等外國人,移籍台灣,並且打從心理認同自己是台灣人。那麼,這份共同體的意志,足以變成台灣民族。台灣民族的韌性,是在這波中國團促法,可無法撼動的。 這種以「促進團結」為名,實則限縮文化多元性的政策,背離了普世價值中對於少數群體文化權利與區域自治的保障。而《民族團結法》則更進一步轉向「強制促統」。這意味著北京不僅滿足於對分裂行為的壓制,更企圖以法律手段建構一套絕對服從的政治忠誠框架。對國際社會而言,這種試圖以國內法凌駕國際慣例、並將意識形態強加於他國人士的行徑,無疑加劇了區域內的緊張局勢。 因此,從中國強推團促法看台灣民族的危機與轉機,可以發現,它以「民族團結」為外衣,實則是為了將政治意志轉化為剛性法律義務。無論是對於境內少數民族的同化壓力,還是對於境外人士的長臂管轄恐嚇,該法都顯示出北京在應對內部認同與外部變局時,採取了愈發強硬且不惜破壞既有法理秩序的策略,這勢必將成為影響未來國際地緣政治與人權環境的一個關鍵變數。對此,或許對於台灣民族的凝聚,有更強烈的急迫跟必須。願,台灣民族因而偉大! 作者:黃宗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