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版國防動員法生效,「國家安全」成無所不包的法律理由
標題: 中國新版國防動員法生效,「國家安全」成無所不包的法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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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諺行
發表時間: 2026-09-01 07:25:35
描述: 9月15日,中國新版〈出入境管理規定〉施行。10月1日,新版《國防動員法》生效。再往前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已經上路。3個月,3部法。聽到民族團結,多數人以為是新疆西藏的事;聽到國防動員,多數人想到的是打起來以後徵兵徵車。這兩種理解都是北京希望外界停留的位置。北京實際是打算把原本屬於企業、社會、家庭和個人的領域,改寫成國家安全義務當中。 新版《國防動員法》的重點不在戰時,在平時。它要求各級政府平常就把家底摸清楚:哪家工廠能生產什麼、有多少車、多少船、哪些工程師會什麼技術、倉庫裡有多少材料。企業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提供資料,不配合可以罰款。條文第一次把技術、數據和軟體列為要儲備的東西,也把網路安全和新聞媒體列進平時就得組建保障隊伍的行業。最值得注意的是,舊法對民間財產只講徵用,借了要還;新法改成徵收、徵用,而徵收是拿走所有權。 台資企業在中國就是中國法人,這部法沒有替台資開任何例外。從10月起,做物流、電信、資安、醫療、食品、能源、電子和精密機械的台商,可能陸續接到資料申報、產能盤點、人員清冊和供應鏈調查的要求,而這些資料交出去就拿不回來。更麻煩的是規則會打架,一家台資科技廠可能同時要應付中國的動員申報、台灣的出口管制、美國的技術管制,還有客戶合約裡的保密條款,守了一邊可能同時違反另一邊。 另一部法管的是腦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把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送進學校、家庭、企業、媒體、網路和宗教場所。學校用統編教材,父母不得向孩子灌輸不利於民族團結的觀念,企業要把它融進員工培訓和企業文化,宗教必須推進中國化。它同時建立了執行機制,民眾可以檢舉,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益訴訟。你怎麼理解國家、民族和歷史,從宣傳問題成了法律問題。 尤其第21條,要求增進台灣人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和認同感,強化同是中國人的認識。一部處理中國國內民族事務的法律,把台灣人的認同寫成法定政策目標。第63條則規定,中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若被認定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一樣追究責任,沒有國籍限制,也沒有地域限制。什麼行為算數,法律沒有定義。陸委會的判斷是,主張台灣維持現狀、主張中華民國繼續存在,都可能被套進去。 這輪修法可以一路追回2019年的體制改革,中間經過2021年人大常委會授權暫時調整4部法律的適用,2026年才補上法源,是7年工程的收尾,不是臨時起意。把每一次修法都喊成戰爭倒數,會讓真正的警訊失去效力。台灣真正該擔心的,恰恰就是這一點。 過去判斷中國會不會動手,情報單位看的是部隊集結、徵用民船、囤積物資和醫療準備,這些動作以前都得臨時做,所以看得見。如果準備在平時就完成,開戰的徵候就會變淡,北京不必在戰前忙一個月,只要按下開關。我們失去的不是安全,是預警時間。 把兩部法放在一起看,會看到同一個動作。習近平治下的中國正在打通幾條原本分開的界線:國防與民間、國家安全與企業經營、政治忠誠與家庭教育、民族認同與法律責任、境內治理與境外追責。一邊規定人民應該怎麼理解中國,一邊準備危機來臨時如何調動人民、企業和資源。 如果你在中國工作、投資、有廠有房,這幾部法加起來的效果是,只做生意不碰政治的空間正在縮小,因為法律把更多事情劃進政治。你的產能是國防潛力,你的資料是動員資料,你在網路上講的話可能是破壞民族團結。 陸委會統計,2024年1月到今年8月27日,國人赴中失聯、遭留置盤查或疑遭關押累計426人,一週增加7人。其中多數是詐騙和刑事案件,涉及國安的極少,這個數字不該拿來嚇人,但成長速度是真的。 威權體制的緊縮很少在某一天突然完成。它是一條法律、一個資料庫、一次演習慢慢疊上去的。等到所有工具都備齊,外界才開始問中國是什麼時候變的,通常已經太晚。 作者:江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