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防動員法修訂引台商憂慮:征收條款、供應鏈避險與兩岸資產安全新風險
標題: 中國國防動員法修訂引台商憂慮:征收條款、供應鏈避險與兩岸資產安全新風險
![]()
作者: 林凱西
發表時間: 2026-09-03 04:04:15
描述: 中國新修訂《國防動員法》將民用資源處置從過去偏重「征用」擴大到「征收、征用」,使在中國投資的台商再度面對法規不確定性與地緣政治風險。國台辦雖強調相關措施有法律要件、法定程序與權益保障,但在兩岸關係緊張、科技管制升高、供應鏈重組加速的背景下,企業最在意的不是官方宣示是否完整,而是資產、設備、技術與營運資料是否可能在特殊狀態下被納入動員體系。 這次修法之所以引發關注,在於「征用」與「征收」的法律效果不同。征用通常偏向臨時使用,理論上使用後應返還;征收則涉及所有權轉移,雖然法律要求補償,但企業仍會擔心補償標準、估價方式、申訴管道與實際執行是否透明。對台商而言,廠房、機器、物流車隊、倉儲、原料、資料系統與專門技術人員,都可能與民用資源概念產生連結。 中國官方條文明定,國防動員是為了因應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與發展利益受到威脅,並將經濟與社會力量轉化為國防實力。這樣的定義範圍相當寬廣,既包括傳統軍事需求,也可能涵蓋產業、科技、金融、交通、通訊與能源等領域。當法條用語牽涉「發展利益」與「民用資源」,企業自然會擔心解釋空間過大。 國台辦回應時表示,在大陸長期投資與依法合規經營的台商台企無需顧慮,並強調國家會依法保障合法權益。這類說法有穩定市場信心的功能,也試圖避免外界把修法直接解讀為針對台商。然而,商業風險評估不只看平時承諾,也看戰時或準戰時制度如何運作。企業董事會與投資人更關心的是,在危機狀態下,法律程序是否仍能保持可預測。 對台商而言,最大的壓力在於資產與技術的不可移動性。土地、廠房與設備一旦設在中國,很難快速撤出;供應鏈資料、客戶名單、生產參數與技術文件,則可能因合資、地方管理、雲端系統或員工流動而難以完全隔離。若國防動員法與其他國安、反間諜、資料安全、出口管制法規交疊,企業面臨的就不是單一法律風險,而是一整套國家安全法制網。 這也會加速台商重新檢討中國布局。過去許多企業採取中國作為主要生產基地,依賴完整供應鏈、熟練人力與低成本製造。如今,美中科技競爭、關稅風險、出口管制與兩岸政治不確定性,已讓企業開始推動N+1、China+1或Taiwan+1策略。國防動員法修訂雖不一定立刻改變投資決策,但會成為企業內部風險報告中的重要警訊。 所謂N+1,不代表企業立刻撤離中國,而是在中國之外建立至少一個備援生產基地。東南亞、印度、墨西哥與台灣,都可能承接部分產能。對電子、機械、資通訊與精密製造業來說,真正困難的是如何在成本、品質、交期、關稅與政治風險之間取得平衡。中國仍有巨大市場與供應鏈效率,但政策不可預測性正在增加營運成本。 台灣政府也不能只把這件事視為對岸法規新聞。若台商加速轉移產能,台灣需要準備土地、電力、水資源、人才、移工、融資與法規協助。若企業轉往東南亞,政府也應提供法務、稅務、勞動、智慧財產與供應鏈金融支援。供應鏈避險不是喊口號,而是要讓企業真的有替代選項。 更重要的是,台商本身也要建立資產風險盤點。企業應重新檢查在中國的固定資產、關鍵設備、授權技術、資料儲存位置、合約條款、保險覆蓋、關鍵人員安排與緊急撤離計畫。尤其涉及半導體設備、資通訊零組件、無人機、AI伺服器、醫療物資、能源設備或精密機械者,更應評估是否可能被視為具動員價值的民用資源。 這次修法也凸顯兩岸經貿關係已進入新階段。過去企業常把政治風險視為背景噪音,只要市場能賺錢,仍可維持投資。但現在法律工具、國安邏輯與產業政策之間的界線愈來愈模糊,企業必須把法規風險納入核心經營策略。未來不是只有成本最低者勝出,而是誰能在危機下維持生產、交貨與資產安全,誰才具有競爭力。 國防動員法修訂本身未必代表中國會立即對台商資產採取大規模處置,但它增加了制度想像空間,也提高企業對最壞情境的警覺。國台辦的保證可以降低短期恐慌,卻無法完全消除長期疑慮。因為台商真正需要的是可驗證的權益保障、透明的補償標準、獨立的救濟途徑,以及不因政治局勢急轉而失效的產權安全。 對台灣社會而言,這起事件提醒我們,經濟安全已是國家安全的一部分。台商在中國的投資、技術與供應鏈,不只是企業個別選擇,也關係到台灣產業韌性與戰略自主。政府應協助企業分散風險,企業也應避免把關鍵產能與核心資料過度集中在單一政治風險區域。 中國國防動員法從征用擴大到征收,真正的影響不只在法律文字,而在企業心理預期。當投資人開始懷疑資產是否能被穩定保護,供應鏈就會自然尋找出口。兩岸經貿不會因一部法律立刻斷裂,但風險成本已在累積。台商若仍以過去的安全感面對新的國安法制,恐怕會低估未來變局;若能及早布局備援產能、分散市場與保護技術,才有機會在地緣政治浪潮中守住企業生存空間。 作者:林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