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房貸額度緊繃排到2027年:72-2限制、央行管制與中古屋市場流動性危機解析
標題: 銀行房貸額度緊繃排到2027年:72-2限制、央行管制與中古屋市場流動性危機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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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公民議會
發表時間: 2026-09-25 09:23:47
描述: 銀行房貸額度持續緊繃,讓台灣房市從價格問題進一步走向流動性問題。央行雖然維持利率不變,並放寬部分第二戶房貸成數,但市場真正感受到的是銀行端審核變嚴、利率走高、撥款時間拉長。當部分銀行排撥期程已延到2027年,購屋族面對的不只是買不買得起,而是即使核貸通過,也未必能在合約期限內順利拿到錢。 這波壓力的核心,來自銀行資金與法規水位雙重限制。銀行法第72條之2要求商業銀行住宅建築與企業建築放款,不得超過存款及金融債券總額的三成。這項規定原本是為避免銀行授信過度集中在不動產,降低金融體系風險。然而當房貸需求、預售屋交屋潮、新青安貸款與一般自住房貸同時擠進銀行體系,額度就會變成稀缺資源。 央行放寬第二戶房貸成數,看似對換屋族釋出善意。以2500萬元房屋為例,第二戶成數從6成提高到7成,理論上可少準備250萬元自備款。但問題在於,成數放寬不等於銀行一定有錢可貸。若銀行內部水位仍高、流動性壓力仍大,買方仍可能遇到利率提高、條件加嚴或排隊等撥款。這就是市場所說的「看得到,吃不到」。 中古屋市場受到的衝擊尤其明顯。預售屋交屋通常涉及建商分戶貸款與整批案件,銀行較容易事前掌握;中古屋買賣則高度依賴單筆房貸是否如期撥款。若買方貸款延後,賣方可能無法準時收款,換屋族更可能卡在「舊屋賣款未入帳、新屋尾款要支付」的時間差中。資金鏈一旦拉長,交易信任與成交意願都會下降。 換屋族是這波政策夾縫中的典型受壓族群。政府希望打擊投機與多屋炒作,但實質換屋者常因家庭人口增加、學區、通勤或照護需求而換房。央行提供先買後賣協處機制,要求借款人在期限內出售原屋並清償原房貸,方向合理;但若銀行實務上仍因額度不足而延後撥款,政策美意就會被執行瓶頸抵銷。真正需要處理的是投機與自住需求如何精準區分。 房貸利率走高也讓購屋負擔加重。央行沒有升息,不代表民眾利息支出沒有增加。銀行可透過提高加碼利率、降低成數、縮短寬限期或要求更高收入比,達到實質緊縮效果。當首購利率中位數升至2.6%,第二戶利率逼近2.9%,購屋族每月負擔與總利息都明顯上升。對薪資成長有限的家庭而言,這比政策文字更有感。 銀行的保守並非毫無理由。房貸是長天期授信,一旦不動產放款比重過高,銀行資產負債結構會變得僵硬。若未來景氣反轉、房價修正或失業率升高,過度集中於房地產的授信將增加金融風險。監理機關要求銀行控管水位,本質上是金融穩定政策,不是單純打壓購屋需求。問題在於,總量控制若缺乏精準排序,就可能誤傷自住與換屋需求。 目前市場最需要的是信用資源分流。首購、自住、實質換屋與弱勢安居,應優先取得穩定房貸管道;投資型、多屋族、高槓桿購屋與土建融,則應承擔更高資金成本與更嚴審查。若所有需求都擠在同一個房貸池中,銀行自然會優先選擇低風險、高資產或建商關係戶,一般買方反而被排擠。這會讓政策原本想保護的自住族最先感到痛苦。 建商也必須調整策略。過去預售市場仰賴買方可順利取得高成數貸款,交屋潮一來,若銀行額度不足,買方違約、解約或延遲交屋風險就會升高。建商若仍以過去銷售節奏推案,卻未充分考量買方貸款不確定性,就可能累積交屋糾紛。未來建案銷售應更重視客戶財務條件、銀行合作量能與交屋期程安排。 買方也不能只看房價與總價,更要把貸款時程納入合約風險。簽約前應先確認銀行是否願意承作、預估撥款時間、利率條件、是否有排撥,以及若延後撥款是否會違約。購屋契約若未對貸款遲延留下彈性,買方可能在非自身信用問題下仍承擔違約責任。房市進入資金緊縮期後,現金流管理比議價更重要。 政府與央行接下來應避免政策訊號混亂。一方面要壓抑投機與金融風險,另一方面又要協助自住與換屋,兩者必須靠更精準的工具達成,而不是只靠總量緊縮。若銀行端只剩排隊、加價與挑客戶,房市會從過熱走向流動性不足,交易量萎縮後,價格未必立即大跌,但市場將更難成交,民眾也更難規劃人生重大決策。 銀行房貸額度緊繃,反映出台灣房市已進入新階段。過去大家關心的是房價會不會漲,如今更重要的是資金能不能到位。當貸款排撥延到2027年,房市交易不再只是買賣雙方談好價格即可完成,而是要通過銀行額度、監理規範與資金流動性三重關卡。未來房市若要穩健發展,必須讓信用資源更精準流向自住需求,同時降低投機槓桿。否則,限貸壓力不只會凍結中古屋買氣,也會讓換屋族、首購族與建商一起承受長期流動性緊縮的代價。 作者:新公民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