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刀任意割他人後頸因無殺人犯意 嘉檢傷害起訴

標題: 男持刀任意割他人後頸因無殺人犯意 嘉檢傷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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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6-04-14 14:10:03

傷害罪 嘉義地檢署 嘉義市 嘉院 殺人

描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4日電)嘉義簡男被控2月間無故持利刃割傷晨運男子後頸部,經被害人求饒即停止動作,檢方認為無殺人犯意,依傷害罪起訴;全案移審,因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嘉院裁定羈押3個月。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30歲簡男與龔姓男子素不相識;簡男於2月21日清晨在嘉義市友忠路與自由路口綠地,無故推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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