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認周玉蔻為案件主導者 改判9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標題: 高院認周玉蔻為案件主導者 改判9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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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6-09-29 13: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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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周玉蔻、蔡玉真涉誣指張淑娟為蔣孝嚴緋聞女主角,一審各判1年6月。高院認定周玉蔻為案件發動及主導者,今天改判9月、不得易科罰金;蔡玉真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高院認定,周玉蔻、蔡玉真均犯刑法誹謗、散布文字誹謗及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依法從重以非法利用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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