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之死】回應社工界焦慮!北院強調「個案認定」:該負責的是陳尚潔 - 太報 TaiSounds

標題: 【剴剴之死】回應社工界焦慮!北院強調「個案認定」:該負責的是陳尚潔 - 太報 TaiSo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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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6-04-16 14:08:02

剴剴 社工 陳尚潔 過失致死 偽造文書 惡保母 劉彩萱 劉若琳 兒童福利聯盟 兒盟 一審 宣判

描述: 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控疏失害死剴剴,台北地院今(4/16)日一審判刑2年。部分社工擔憂,此案會增加未來執業風險,不過北院指出,合議庭認定陳尚潔有保護剴剴的義務、具有「保證人地位」,是依照「個案具體事實」判斷,不是因為陳尚潔的「社工」身分。北院特別在判決中強調,應負保證人地位責任的人,是有實質支配力卻怠於作為的陳尚潔,而不是在基層克盡職守的社工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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