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三讀修正 兒少性侵案被害人20歲前不計追訴期

標題: 刑法三讀修正 兒少性侵案被害人20歲前不計追訴期


作者: 芋傳媒
發表時間: 2026-07-07 11:54:04

政治 社會 綜合 中華民國刑法 刑法第80條 立法院 追訴權時效

描述: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 80 條,明定性侵害犯罪成立日至被害人滿 20 歲以前所經過的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6月 11 日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及朝野立委分別所提中華民國刑法第 80 條修正草案等 37 案。行政院、司法院所提修法版本提到,鑑於性侵害犯罪本質具有隱密性,被害人案發時如其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可能因受害造成的心理創傷、因未能充分理解可得行使的法律上權利,或因與加害人間權力不對等,使其未能及時尋求社會資源的救助,使得被害人欲尋求法律救濟,卻因追訴權時效屆滿而無從透過刑事司法實現正義。
時間分享(原讚與享)評論回應(讚與心情)外掛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