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侵案追訴期修法三讀 被害人年滿20歲才開始計算

標題: 兒少性侵案追訴期修法三讀 被害人年滿20歲才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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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6-07-07 12:25:16

被害人 立法院

描述: 有鑑於兒少性侵被害人常因現行法律追訴期規定,導致在成年後無法提告向加害人進行追究,行政院日前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將追訴期改為自未成年性侵被害人滿20歲後才起算。立法院今(7)日三讀該草案,未來在新法施行前,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也將適用修正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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