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器案有證據卻不提告 律師:尹乃菁應告賴清德 承擔誣告罪7年徒刑法律責任
標題: 追蹤器案有證據卻不提告 律師:尹乃菁應告賴清德 承擔誣告罪7年徒刑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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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6-04-17 12:57:14
描述: 國民黨副主席兼秘書長李乾龍座車遭安裝追蹤器,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尹乃菁怒控賴清德總統「心知肚明」,但李乾龍被問到是否是民進黨裝的,直說「沒有沒有沒有!」,且婉拒報案。對此,黃帝穎律師直言,尹乃菁瞎扯賴清德,被李乾龍打臉,尹乃菁應告發賴清德,完全承擔誣告罪7年以下徒刑的法律責任。尹乃菁16日表示, 國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