崙背鄉長李泓儀住公家處所未繳水電費 雲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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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崙背鄉長李泓儀住公家處所未繳水電費 雲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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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6-09-17 18:35:03
公務員
刑法
法務部廉政署
雲林地檢署
描述: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雲林縣17日電)雲林縣崙背鄉長李泓儀與妻子2019年至今年初在鄉長任內入住鄉公所辦公處所,居住水、電、網路等相關費用均由公所核銷,案經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以背信罪將兩人起訴。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此案是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協助偵辦,李泓儀夫妻均犯刑法第134條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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