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至12月繁殖期禁捕撈、販售抱卵母蟹 違者最高可罰15萬元 | 公視新聞網 PNN

標題: 8至12月繁殖期禁捕撈、販售抱卵母蟹 違者最高可罰15萬元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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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6-08-03 14:26:10

12月 2022年 漁業 漁業署 禁止 規定 2021年 2025年 8月 地方政府 措施 漁民 漁船 環境 管制 罰鍰 規範

描述: 每年8月至12月是蟳蟹繁殖高峰期,漁業署提醒,8月1日起至12月31日禁止捕撈及販售抱卵母蟹,違者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同時禁撈體型過小的特定蟳蟹。民眾若發現違規捕撈或販售情形,可於蒐集事證後,撥打海巡署118專線,或向地方漁業執法機關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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