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至12月繁殖期禁捕撈、販售抱卵母蟹 違者最高可罰15萬元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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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8至12月繁殖期禁捕撈、販售抱卵母蟹 違者最高可罰15萬元 | 公視新聞網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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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6-08-03 14:26:10
12月
2022年
漁業
漁業署
禁止
規定
2021年
2025年
8月
地方政府
措施
漁民
漁船
環境
管制
罰鍰
規範
描述: 每年8月至12月是蟳蟹繁殖高峰期,漁業署提醒,8月1日起至12月31日禁止捕撈及販售抱卵母蟹,違者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同時禁撈體型過小的特定蟳蟹。民眾若發現違規捕撈或販售情形,可於蒐集事證後,撥打海巡署118專線,或向地方漁業執法機關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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