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侵案20歲前不計追訴期 立法院朝野共識通過初審 - 太報 TaiSounds

標題: 兒少性侵案20歲前不計追訴期 立法院朝野共識通過初審 - 太報 TaiSo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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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6-06-11 12:31:38

刑法 未成年 性侵 被害人 追訴期 行政院

描述: 行政院今年初提案將《刑法》中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改為自年滿20歲起算後,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6/11)天審查相關修正草案,朝野共識同意照行政院、司法院提案通過,明定性侵害犯罪成立日至被害人滿20歲以前所經過的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全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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