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童案社工陳尚潔判2年,法院認「保證人地位」成立:非所有基層社工

標題: 保母虐童案社工陳尚潔判2年,法院認「保證人地位」成立:非所有基層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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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6-04-16 11:38:00

社工 基層 兒福聯盟 中介 判決 保母 過失致死 虐童 通報 訪視 保證人地位 保母虐童 剴剴案 剴剴 保護義務

描述: 「剴剴案」的兒盟社工被控過失致死法院一審判2年。法院認定其對個案具實質監督與排他性支配力,構成刑法「保證人地位」,因疏於注意,其不作為與男童死亡具因果關係。但法院也強調並非只要是社工就有責任,而是此案的實際情況和社工權限才如此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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