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前核二廠長認收220萬判7年 林口廠長不認一審重判9年

標題: 台電前核二廠長認收220萬判7年 林口廠長不認一審重判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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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6-07-20 11:33:02

曾文煌 朱允中 郝致衡 核二廠 貪污 台電 台灣電力公司 北院 標案 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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